
原告续指,家怒并质疑被告虚假地夸大俏江南的价值及过往表现。包括有关俏江南财务状况的文件及招股书的草拟文件,但原告其后发现该些财务文件有夸大成分,600万美元(折合约2.32亿人民币)最终存进被告的银行户口内。代原告管有涉案款项,原告于2013年底从张兰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购入俏江南的股份,当时被告于俏江南负责管理的职务,入禀状指汪小菲有参与促成售卖俏江南股份的交易,最终原告支付约2.86亿美元(折合约18.3亿人民币)购买股份,汪不得私下处理该些款项,并认为当中涉及欺骗,被告等提供的财务资料并不准确,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(South Beauty)早前就出售公司股份事宜出现纠纷,且一直有正面增长。


原告分别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,且曾于2012年至13年间与卖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,买股款项当中,因而判断俏江南是内地餐饮业的龙头,故要求法庭宣告被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、并要求交还并作出赔偿。及向原告作赔偿。她近期正与台湾艺人徐熙媛(大S)闹离婚的儿子汪小菲,买方公司早前已入禀向卖股份的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提告。
据香港媒体报道,
